Loading
0

说说美股的退市情况

美国股市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市场化程度最高的投资市场。其中,“大进大出”是美国股市优胜劣汰机制

及资源配置功能的充分体现。在IPO发审制度上,美国股市采用了以诚信和法制为双重约束的“注册制”;在退市标准上,美国股市同时采用了财务退市标准和市场化退市标准。正因如此,美国股市才能吞吐自如、大浪淘沙;正因如此,美国股市才能培育出了一批世界知名的伟大企业,例如,微软、因特尔、苹果及IBM等。

众所周知,美国股市的退市标准与上市标准是大体对称的。比方,上市标准包括财务标准(如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与市场化标准(如股东人数、股价、市值、公众持股)两大系列;同样地,退市标准也对称地设计为财务标准与市场化标准两大系列。

对于任何国家或地区的股市而言,其成长周期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初创阶段、成长阶段、成熟阶段。

(1)初创阶段。股市扩容速度比较迟缓,可供筛选的上市资源比较短缺,由于股市规模狭小、法制建设滞后以及监管乏力,往往导致市场投机十分猖獗,管理比较混乱。例如,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前的美国股市,便一直处于初创阶段。

(2)成长阶段。一般表现为股市大规模快速扩容,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退市公司数量同步增加,但每年新增的上市公司数量远远超过当年的退市公司数量,因此,在这一阶段,挂牌的上市公司总数定会不断创新高。例如,20世纪30年代初至90年代末的美国股市,大体经历了近70年的扩张周期或成长周期。

(3)成熟阶段。挂牌的上市公司总数不再继续增加,每年新增的上市公司家数与当年的退市公司家数基本持平,有时退市家数超过当年IPO家数,有时IPO家数超过当年退市家数。例如,当今的美国股市就已经步入了典型的成熟阶段。

2008年10月1日,美国证交所(AMEX)正式并入纽约证交所(NYSE)。此前,美国股市主要由三大市场所构成:NYSE、NASDAQ及AMEX。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一场世界性大牛市,将美国股市的上市公司数量推向历史最高峰。1994年底,NYSE上市公司首次突破2000家,达到2128家。1999年底,NYSE上市公司数首破3000家,达到3025家。随后,NYSE上市公司数量开始逐年减少,从2006/2007年的新一轮世界性大牛市一直到今天,NYSE上市公司数大体维持在2000家左右。

1995年底,NASDAQ上市公司数首破5000家,达5127家。1996年底,NASDAQ上市公司数创下历史最高记录,达5556家。随后,NASDAQ上市公司数开始逐年减少,从2006/2007年大牛市至今,一直稳定在3000家左右。

1995——2002年的8年间是美国股市从极盛走向平稳的重大转折时期,其间经历了2000年前后网络泡沫破灭以及2001年“911”恐怖事件带来的巨大冲击。在这大牛大熊的8年间,美国股市共有7000多家上市公司退市(除牌),创下股市发展史上的退市记录之最。

根据7000多家退市公司的不同情况分析,退市原因大体可区分为三类:一是因并购或私有化原因自动、自主退市;二是因达不到持续挂牌的财务标准或市场化标准而被迫、被动退市;三是因法人过失或违法行为导致退市。

十分巧合的是,在NASDAQ每年退市的公司中,恰好有一半是自动、自主退市,而另一半则是被迫、被动退市(含违法犯罪)。然而,在NYSE每年退市的公司中,自动退市与被动退市的比例大约为3:1。

在被动、被迫退市中,NYSE公司退市的前三位最主要原因是:市值退市、股价退市、破产退市。与NYSE有所不同的是,NASDAQ被动、被迫退市的前三位最主要原因是:股价退市、净资产或净利润退市、破产退市。

在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美国股市的市场化程度极高,股价变化能够充分反映投资者“用手投票”或“用脚投票”的结果,因此,股价退市标准和市值退市标准成为美国股市退市制度的最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美国退市制度的最大特色。

近年来,NYSE(美国主板)上市公司数大体维持在2000家左右,NASDAQ(美国创业板)上市公司数则大体维持在3000家左右,从上市公司数来看,这也许是一个成熟市场的适度规模。因为NYSE每年有大约100——300家新公司IPO,但同时也有大约100——300家公司退市。同样地,NASDAQ每年有大约300——500家新公司IPO,但同时也有大约300——500家公司退市。

美国股市“大进大出”的磅礴气势,与“形同虚设”的我国A股退市制度形成鲜明的对照或反差。目前,中国股市正处在快速扩容阶段,还远未到达“IPO家数与退市家数大体相当”的境界,相反,在未来十年、二十年或更长时间,中国股市每年的IPO家数仍会远远大于退市家数,但二者差距将来会逐渐缩小,尤其是随着退市制度完善以及市场化程度提高后,淘汰机制一定会发挥重要作用。目前,中国A股退市制度亟待改革,只有当超级垃圾股都能有尊严地退市时,股价信号才能回归其本色,到那时,股价退市法与市值退市法才有可能引入中国A股市场。

===美国股市的退市机制===

一般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主要有两种形式退市。第一,主动退市,即上市公司被主管经理人员或第三方私人投资集团兼并;第二,被动退市。上市公司被主管部门、机构或证券交易所除牌,停止交易。主要原因包括没有交纳年费、交易价格低于规定水平、违反交易规定或违法、破产或清算等。

纽约交易所的退市规定,有以下情形者将被摘牌:

1.公众股东数量达不到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2.因资产处置、冻结等因素而失去持续经营能力;

3.法院宣布公司破产、清算;

4.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达不到交易所规定的最低要求等。

5.在公司出现退市情形时,纽交所允许公司有18个月的整改期间,18个月后,公司仍未达到持续上市标准的,才被终止交易。
著名的美国“两房”也因数十亿的亏损,导致股价长期低于所规定的1美元,或将很快从纽约交易所退出。

纳斯达克交易所的退市条件是:如果某公司股票市价低于最低交易价(1美元)超过30个交易日,会向该公司提出退市警告,并限其在90天内改善公司业绩,使股票的市价回复到高于最低交易价的“可以接受”水平,否则该公司将被勒令退市。在某些情况下,纳斯达克会给上了“退市”名单的公司3个月以上的宽限期,不过前提是该公司必须证明其净收入超过75万美元,股东所持股票金额超过500万美元,或公司市值超过5000万美元。

在海外老牌证券市场上,股票退市几乎与上市一样普遍。一个典型数据是,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股票,数量最多时曾超过5000只,现在只有4000只左右。这也就是说,近几年来,纳斯达克市场退市股票远比上市的还多。另外,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统计,如今中国在美国上市的股票中,也已有42家退市或者被无限期停牌。

为什么在海外老牌证券市场,股票退市现象会如此普遍呢?这里有几方面的原因,首先,在那里,股票上市实行登记制,也就是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公司,只要IPO成功,就都能上市。换言之,上市是比较容易的。但监管部门对公司上市后的监管很严,并有强大的市场舆论监管乃至刻意曝光负面信息的机构(如浑水公司)。因此,一旦公司经营发生问题,特别是出现违规现象,就会受到严厉制裁,直至被勒令退市。上世纪30年代,美国曾出现过一次大规模揭露上市公司不轨行为的“扒粪运动”,很多公司因此落马。

其次,在欧美股市,一般上市公司再融资难度较大,公司上市后的挂牌成本也比较高,因此也会出现一些公司在上市后因为感觉不到多少好处而萌生退意,选择在某个合适的时机私有化。当然,导致公司退市的因素还有很多,有的出于对企业发展因素的考虑,有的是由于股价的原因。通常,这种主动退市,或者是退到场外市场交易的公司,数量会占到所有退市公司的约四分之一强。

另外,对股票流动性和交易价格的明确要求,也使得一些公司因为无法满足相关指标而不得不退市。在美国股市,股票换手率通常并不高,那里也没有炒绩差股的偏好,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就会出现股票乏人问津,股价极度低迷的状况,这就很容易触发退市机制。如今大名鼎鼎的网易,当年就曾因股价持续低于1美元而遭遇退市危机。

应该说,一套严格的退市制度,是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对登记制的必要补充。唯有这样优胜劣汰,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证券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同时也能使股市规模保持在与流动性相协调的合理水平上。经常有人会提到,美国股市有这么长的历史,至今才几千家上市公司,觉得它扩容太慢,新股上市少。其实,美国股市扩容并不慢,股票IPO也很活跃。光中国每年就有上百家公司在争取去那里发行上市。而正因为有了严格的退市制度,逼迫那些不符合条件的公司退市,才使得其市场规模不至于过度膨胀,保持着相应的活力,有足够的余力接纳新公司。这就可以看出,对于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来说,退市制度在稳定其运行,并促进其发展上所起的作用有多么非常重大。退市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上市。

     退市不是洪水猛兽,美国除了有破产重组,还有“破产重整”。即为了保护投资者而开发的制度,企业在进入破产重整期之后可以和投资者协商,重整债务结构和比例。通过这一项制度来使企业重生,而不是一棒子打死。通过法院的协助,帮助其恢复营业能力。所以在美国有很多企业可以在50年里破产8次,但经过调整后可以重新走出破产阴霾,重新上市。在破产重整阶段,OTC市场可以继续交易其股票。美股退市以后可以进入OTCBB市场或者Pink sheet市场。